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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 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 管辖部分知识 ...

来源: 时间:2018-12-10 19:41: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乌鲁木齐市
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跨区域
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

(2018 12 10 日 法〔2018330 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设立乌鲁木齐知识产权法庭的请示》(新高法〔20181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在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机构,请按照规定程序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批。

二、 同意指定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知识产权案件:

(一) 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辖区内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 发生在乌鲁木齐市辖区内有关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三) 管辖不服乌鲁木齐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上诉案件。

本院以前的相关批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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