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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 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 ...

来源: 时间:2018-10-28 18:41:00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同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
跨区域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的批复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设立长春知识产权法庭的请示》(吉高法〔2018201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知 识产权案件的机构,请按照规定程序向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报批。

二、 同意指定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知识产权 案件:

  (一)吉林省辖区内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 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 发生在长春市辖区内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技 术合同纠纷等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三) 发生在长春市辖区内除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之外的第 一审知识产权行政和刑事案件;

(四) 不服长春市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知识产权 刑事、行政案件的上诉案件。

本院以前的相关批复与本批复不一致的,以本批复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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